《民》将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客体,即已确立了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属性,只是其权利性质存在争议,因此虚拟财产当然属于遗产围而受保护。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规定,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。不仅为网络企业享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奠定法律基础的儿孑,还会为‘互联网+’的发展助力,势必会在世界围内产生。
* 内容:《民法总则》 127 条将网络虚拟财产规定为民事权利客体,尽管并未明确将 其规定为物权客体民法网,但是,从《民法总则》起草过中的条文文本演进以及从逻辑推理上。报:参与民草案编纂中,印象比较深刻的细节有哪些? :印象比较深刻的细节不少民法总则关于虚拟财产的规定,比如写民法总则的时候,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争论太大了。网络虚拟财产到底是不是一个物?到现在。
[5]民法总则虚拟财产,合.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[J].检察官学院学报,2004,12(3):5-15. [6]慧敏.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[D].林:林财经大学。●就像当年认定电能的物的属性具有极大的困难和阻力一样 虚拟财产 民 讲解民法总则,在认定网络虚拟财产的物的属性也具有极大的困难和阻力。尽管如此,《民法总则》究突破了争议。
0 条评论
请「登录」后评论